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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將為大家?guī)黻P于宿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時間、申報補貼資金、申報條件等內容,有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參考,也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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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時間
市政府質量獎每兩年評選1次,市政府質量獎和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授獎,每次分別不*過5個。
市政府質量獎對申報組織的評選標準,采用《良佳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和《良佳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19579);對申報個人的評選標準,采用《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
宿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補貼資金
市政府發(fā)文通報表彰。對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由市政府頒發(fā)榮譽證書和獎牌,獎勵獲獎組織人民幣30萬元、獲獎個人人民幣5萬元;獲得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和個人,由市政府頒發(fā)榮譽證書。
鼓勵獲獎組織和個人為有提升質量管理和創(chuàng)新能力意愿的組織提供指導、服務,參加良佳績效模式及相關先進質量管理經驗方法宣傳宣講活動,積*履行推廣先進經驗和成果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獲獎組織可在組織形象宣傳中使用宿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稱號,并須注明獲獎年份,但不得用于產品宣傳。
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優(yōu)先推薦參評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和中國質量獎。
宿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條件
申報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以下簡稱申報組織),必須是實施良佳績效管理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從事產品生產、工程建設、服務提供、環(huán)境保護等活動的組織,并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宿州市行政區(qū)域內合法注冊登記并正常運營3年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yè)導向、環(huán)境保護、節(jié)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guī)政策要求。
(三)積*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在質量管理創(chuàng)新、技術創(chuàng)新、制造方式創(chuàng)新和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等方面的成果在省內有較大影響。
(四)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實施良佳績效管理滿2年;近2年主要經濟指標和社會貢獻程度居市內同行業(yè)前列,技術、服務和質量指標達到省內領*水平。
(五)積*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六)近3年在各級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查中未出現不合格記錄;無重大質量、安全、環(huán)保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定);無國家或省級質量監(jiān)督抽查(檢查)不合格記錄;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
申報市政府質量獎的個人(以下簡稱申報個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宿州市區(qū)域內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3年以上。
(二)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有強烈的“質量第1”意識,積*應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或在質量管理中形成獨特的工作方法、經驗,對提高所在單位、組織或行業(yè)質量水平和績效作出突出貢獻。
(三)恪守職業(yè)道德和社會規(guī)范,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無違法違規(guī)違紀行為。
(四)所在組織近3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huán)境污染、公共衛(wèi)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定),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guī)不良記錄。
第九條 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獲獎5年內不能以原獲獎成果再次申報。
宿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流程
申報組織和個人應根據申評通知要求,如實提交自評報告、實證材料,經所在縣區(qū)政府(市管園區(qū)管委會)或市級行業(yè)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后,報市政府質量主管部門。
市政府質量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從主體資格、申報渠道、申報程序、材料規(guī)范等方面進行資格審核,形成政府質量獎受理名單,并通過市級主要媒體和市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專家工作組對通過資格審核的申報組織進行材料書面評審,獲得600分(總分1000分)以上的進入現場評審;現場評審獲得600分以上的進入現場陳述答辯會。材料書面評審、現場評審應分別形成書面報告并反饋申報組織。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個人,按《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進行評審。
評選委員會召開會議,聽取申報組織和個人現場陳述答辯,票決形成綜合排序名單。
市質量發(fā)展委員會召開會議,確定市政府質量獎和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擬獎勵名單,由市政府質量主管部門通過市級主要媒體和市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通過的擬獎勵組織和個人,報市政府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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